【48812】潍坊诸城华新食物公司未经答应进行食物出产被通报罚款

来源:欧宝体育在线官网   发布时间:2024-09-01 12:32:02

  [概要]日前,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全省食物药品行政处分案子信息揭露(2017年6月)。诸城市华新食物有限公司未经答应进行食物出产,遭到通报罚款。通报如下:

  大众网7月12日讯(记者 张坤)日前,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全省食物药品行政处分案子信息揭露(2017年6月)。诸城市华新食物有限公司未经答应进行食物出产,遭到通报罚款。通报如下:

  案子名称为诸城市华新食物有限公司未经答应进行食物出产案,违法企业为诸城市华新食物有限公司,法人为李华金,首要违法事实为2016年3月24日下午,诸城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法律人员张伟(法律证号SD-G150070135(A))、袁永军(法律证号07-007680)根据大众告发,来到诸城市桃林镇东响水村诸城市华新食物有限公司加工点,在该加工点负责人李华金的陪同下,对该鸡肉串加工场所进行了现场查看,经查看发现:该场所坐落诸城市桃林镇东响水村,法律人员现场查看时该场所正处于停产状况,现场车间内有滚揉机1台,电子秤11台,托盘100个,案板15张,该出产场所不能现场提供出《食物出产答应证》。根据现场查看的相关状况,法律人员依法制作了《现场查看笔录》和《询问笔录》。经查实: 该加工点自2015年4月3日至9月共出产肉串1305kg,成本价7.2元/kg,销售价7.5元/kg,货值金额人民币玖仟柒佰捌拾柒元伍角,违法来得到的人民币叁佰玖拾壹元伍角。李华金对未获得《食物出产答应证》从事肉串出产的行为供认不讳。处分根据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八十四条、《山东省食物药品行政处分裁量权适用规矩》和《山东省食物药品行政处分裁量基准》相关规定。处分成果为1、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叁佰玖拾壹元伍角(¥391.50元)。2、处分款人民币伍万(¥50000.00)元整;罚没款算计人民币伍万零叁佰玖拾壹元伍角(¥50391.50元)。实践履行50000.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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